宁阳县禹王庙修缮工程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
发布日期:2017-01-09 浏览次数: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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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8日,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市文物局组织专家对元代堽城坝附属文物宁阳县禹王庙修缮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省文物局原副局长由少平出席验收会议并担任专家组组长,省文物局文保处王攀、济南市考古研究所副所长陈宾任专家组成员。验收会议由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田学峰主持,宁阳县副县长赵相鑫以及宁阳县文物局、博物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审计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验收。
    宁阳禹王庙占地1.6万平方米,为山东省优秀历史建筑、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宁阳禹王庙修缮保护工程取得国家、省文物部门批复,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工程总投资757万元,历时15个月,于2016年底竣工。修缮了东院禹王殿、庙门、东西配殿、围墙、地面、消防大门,新建了西院正殿、东西配房以及东院禹王台、钟鼓楼、碑亭、影壁、排水、厕所、消防泵房等工程。
    专家组实地查看了修缮后的禹王庙,听取了项目建设指挥部和工程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审计单位的工作汇报,对工程竣工验收材料进行了查验。专家组对工程完成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禹王庙修缮工程能够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运用传统工艺和传统材料,最大限度地使用原有构件,保存了历史信息,恢复了建筑原貌,符合文物保护原则和设计要求,达到了文物保护的预定目标。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工程竣工验收为契机,做好其他保护工程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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