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240H/2019-001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解读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接受《工作落实面对面》问政
发布日期:2019-10-11 15:57 浏览次数:

10 月 10 日,由市委、市政府主办的电视问政栏目《工作落实面对面》第十一期完成录制,本次问政的单位是市文化和旅游局。栏目录制过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华民直面旅游景区周边旅游商品开发、文物保护、发展夜经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回应,现场承诺解决方案及整改措施。

加大恢复岱庙南门、通天街历史文化轴色彩,打造特色旅游街区

泰安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在刚刚过去的 " 十一 " 假期,泰安收获了一份令人欣喜的旅游成绩单:国庆假期泰安接待游客 143.9 万人次,实现旅游消费 1.15 亿元,相比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旅游商品,是旅游目的地城市记忆的延伸。来泰安旅游,带几件纪念品回家是很多人的选择。然而在红门、天外村、岱庙、通天街等地附近,大部分商铺除了泰山石和印有泰山字样的小挂件,销售的全部都是背包、拐杖、登山鞋、帽子这种全国很多景点都在销售的商品,而泰山四宝(何首乌、四叶参、穿山龙、灵芝)与泰安四宝(泰山玉、泰山茶、肥城桃木、泰山汉麻)等代表泰安文化、泰安特色的旅游文化商品却不见踪迹。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从 2016 年到 2018 年,代表泰安文化、泰安特色的旅游文化商品屡屡在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奖。但外地游客想购买一件代表泰安文化、泰安特色的旅游文化商品却无从寻觅。

李华民说,该现象反映了文化旅游商品研发与市场之间的脱节问题。目前,在创意、设计阶段我们根据自身的文化和特点开发出一批很漂亮、很精美的旅游商品,但是如何实现它们的市场化、产业化,如何让这些产品在旅游市场上得到广大游客的认可等方面,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欠缺,有待完善提高。旅游商品不仅能提升我们的旅游形象和档次,同时也是旅游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在推广旅游商品方面我们也下了很大的力气,但就目前来说我们整个泰安市集中展示文化创意产品和特色文化旅游商品的街区、特色商品店铺集聚区相对较少,且大多数商店销售的是低档的旅游用品而不是旅游商品。下一步,一方面我们要把泰安的历史文化色彩和历史文化底蕴挖掘出来,另一方面要把泰安特色的产品做出来,实现旅游业的强身健体,延链补链。此外,通天街一直以来都是作为历史文化街区与老县衙一起进行打造,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现在通天街已经变成了一个普通的商业街,产业类型比较混乱,管理质量不高。针对这些问题,国庆节前,我们已经提出了加大力度继续恢复岱庙南门以及通天街一带历史文化色彩,打造特色旅游街区的目标,后续将逐步进行落实。

发展夜经济,突出泰山特色实实在在留住 " 人 "

夜间经济是体现城市整体档次和水平的基本要素之一。对于泰安这座旅游城市而言,发展夜间经济更是吸引人、留住人的重要举措。但从温州步行街到老县衙旅游文化街、瑞奥不夜城再到泰安新天街,规划从未间断过,但却从未达到过理想效果。泰安的夜经济与其他著名旅游城市相比存在差距,如何利用好文化资源,使其发挥最大效益,仍是棘手问题。

李华民表示,目前,泰城的夜经济确实留不住人,并且留下的人也觉得晚上太单调,晚上购物、娱乐等场所少且结束营业时间早。不光是游客感觉这样,实际上泰城的老百姓也这样认为。刚刚提到了四个街区为什么没有发展起来,本质上来说各有各的症结。总的来说,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个是当初的规划和建设理念问题,街区的规划建设到底是为了把房子卖掉而建还是为了推动夜间经济发展而建。第二个是关于新天街的问题,由于企业资金断裂,这几年一直没有实质性推进,今年 10 月 10 日该街区已经被省文化和旅游厅取消 4A 级景区等级。夜间经济的发展需要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培植、打造和长期的良性经营,而不是靠地产、靠产权的交易。一方面我们要考虑游客人流的动向和消费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布置夜间经济。另一方面只有突出泰安特色,丰富产品,才能吸引外地的游客品尝我们的夜间美食,领略我们的夜间文化,才能发展壮大我们的夜间经济。

加大旅行社检查、惩治力度,全方位保障游客权益

旅行社在旅游产业体系中扮演直接供应商、旅游中间商和旅游目的地接待服务的角色,是最直接的旅游服务市场。泰安目前共有 200 多家旅行社,一到旅游旺季,旅行社的业务也很紧俏。旅游本是一种放松身心、让人愉悦的活动。然而,一些 " 强买强卖、临时变更 " 等行为让游客的心情大打折扣。据了解,低价游,也叫零付团费游。记者走访泰城部分旅行社发现,大部分旅行社都有低价游线路。除此之外,记者还发现,不只国内游,一些境外游的价格也很低。记者以外出旅游的名义在泰城多家旅行社报名境外游,发现不少旅行社在不具备出境游资质的情况下,依然在接收境外旅游业务。

李华民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我市已设立旅游指导价。低价旅行社依靠价格优势甚至零团费,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旅游秩序,使一些合法的旅行社竞争压力增大,而且旅游质量根本无法保证,出去游玩以后游客体验差、投诉多。《旅游法》规定(旅游法第 29 条:第二款: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第 95 条第二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要求能组织境内人员到境外游览的旅行社必须具有境外资质。如果是国际旅行社的分社,并且履行了办理分社的业务,就是合规的。如果不是分社,只是服务网点,就是违规的。如果跟不具有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签订合同,在国外旅游时个人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市民在外出游玩时应选择有相应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全市旅行社日常监管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许传星补充介绍。许传星说,自 2015 年以来,我市各部门联合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但是由于旅游市场价格涉及的范围广且具有不确定性,而且 " 低价旅行社 " 的形式也有很多,包括线下销售和线上销售,整治过程中存在不少难点。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严抓、严治、严打,加大多部门联合整治力度,加大安防、督查、检查力度,加大宣传,全方位保障游客权益。同时提醒外出旅游的市民不要贪小便宜,低价旅游有风险,出行需谨慎。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刘小敏 实习生 原萍】


信息来源:ZAKER泰安
[全文下载]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