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反馈: 关于向社会征集《“文旅胜地”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示清单
发布日期:2021-08-04 浏览次数:01

为凝聚各方智慧,提高泰安市“文旅胜地”建设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公开性与参与度,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于7月2日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对《“文旅胜地”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现将各部门单位修改意见公示如下:

1、按照国家最新要求及我市实际,建议将第5页“1.做靓城市”中的“依托泰安市空间战略规划、……推动文化旅游规划与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生态规划等多规融合,合理摆布文旅产业布局”修改为:“依托泰安市城乡一体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推动文化旅游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生态规划等多规融合,合理确定文旅产业布局”。

2、建议将“四、保障措施”中“强化文化和旅游发展试点(示范)创建支持力度,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市级财政给予奖励”内容修改为:强化文化和旅游发展试点(示范)创建支持力度,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统筹各级各类资源给予奖励。

3、建议将第11页“(二)强化政策保障”中“提高文化和旅游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权重,细化文化和旅游考核办法。”的内容修改为“将‘文旅胜地’建设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作为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

4、主要任务第四条实施文化旅游全域化战略,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中“1、做靓城市”的责任部门排序,鉴于“多规合一”职能属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议将市发展改革委排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后。“2、做活山水”的责任部门排序,建议将市发展改革委排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后。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5、专项人才政策的制定和人才队伍建设应由行业主管部门主导,人社局作为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以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服务工作,建议将第四条保障措施中第3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由文旅人才的行业主管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人社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修改为(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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