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文化艺术中心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2-06-02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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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信息

卞锋德  党委书记

郑   元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齐新东  党委委员、副主任,市文化馆馆长

徐西泉  党委委员、副主任

马文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闫   晨  党委委员、副主任,市图书馆党支部书记、馆长

二、本单位机构介绍。

泰安市文化艺术中心为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本单位主要职责、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1、主要职责

(1)承担图书、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借阅、资源利用与参考咨询工作。引导大众阅读方向。开展图书馆学研究和教育培训工作。

(2)承担繁荣发展全市美术事业工作。举办美术陈列展览,开展美术创作和交流,宣传美术知识。承担美术相关理论研究、美术公共教育等工作。

(3)开展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实施成人和少儿文艺活动。培训群众文化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

(4)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开发。承担研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等工作。

(5)完成演出、公共艺术教育、社会公益等文化艺术任务。

(6)开展地方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研讨与研究。承担地方文化艺术的挖掘、搜集、整理、研讨与研究等工作。

(7)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8)承办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办公时间

8:30—11:30,14:00—17:00

3、办公地址

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望岳东路9号

4、联系电话

市文化艺术中心:0538-6992307

市图书馆:0538-6270177

市美术馆:0538-8220810

市文化馆:0538-8235589

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室:0538-8226485

四、内设机构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

泰安市文化艺术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和4个下设机构:

(一)综合科(加挂老干部科、党建工作科牌子)

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人事、纪检、党群建设、文秘、信息宣传、法制、档案、信访、保密、对外交流等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资产财务科。承担编制文化艺术中心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的日常管理;承担中心固定资产的统一清查、调配、管理及运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工作。

(三)活动协调科。协调泰安文化艺术中心各类文化活动。承担协调各馆及入驻单位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工作。承担公用场所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物业安保科。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制定泰安文化艺术中心物业(广场、车辆及车库)管理细则。承担泰安文化艺术中心各种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保障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承担泰安文化艺术中心修缮工程的立项、申报、施工管理及验收工作。承担泰安文化艺术中心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生产及治安保卫工作。承担其他入驻单位的管理及费用收缴,并指导其做好资产维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卫生保洁等工作。承担餐厅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泰安市美术馆(挂泰山画院牌子)。弘扬泰山文化,繁荣发展全市美术事业。举办各类美术陈列展览。向公众开展美术公教、讲座,宣传美术知识。收藏、保护、传承美术精品及馆藏作品的鉴定、修复、陈列等工作。坚持免费开放,开展文化惠民服务活动。组织美术工作者开展美术创作、相关理论研究。开展对外文化艺术交流等工作。

(六)泰安市图书馆。承担文献信息资源的贮藏和传播。建立完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及馆藏文献资源保障体系。承担图书、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借阅、资源利用与参考咨询工作,引导大众阅读方向。承担图书馆学研究和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社会公益讲座等活动。

(七)泰安市文化馆(挂泰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泰安市文化惠民服务中心牌子)。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承担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业务指导工作。传播普及文化艺术知识。开展基层群众文化培训活动。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承担文化惠民演出、培养文化惠民文艺骨干,提升文化惠民服务质量和水平。承担全市重大文艺演出及对外演出交流活动。

(八)泰安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室。承担地方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研讨与研究。承担地方文化艺术的挖掘、搜集、整理、研讨与研究。承担《泰山文化》及相关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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