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文旅发〔2022〕13号)和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助力乡村振兴,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泰安市第一批非遗工坊评审认定工作。
经研究,认定泰安市泰山面塑文化艺术研究院等7个单位为泰安市第一批非遗工坊,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文旅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
受理部门: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红门路22号
电 话:6990081
附件:泰安市第一批非遗工坊公示名单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
泰安市第一批非遗工坊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