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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2015年市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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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2015年市直文广新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守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持续改进作风、整治“庸懒散”,扎实开展各项纪检监察工作,以严谨的作风、严格的要求和严厉的措施,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坚定不移推进市直文广新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为切实加强市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现结合市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强化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各科室、各单位党组织要明确从严治党职责,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局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单位、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对在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对违纪苗头不及时批评纠正,以至屡屡发生,甚至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不但要对违纪者本人作出严肃处理,还要对本单位、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分别追究领导责任。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肃主体责任、领导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深入学习落实从严依规治党要求,着力强化纪律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提出的“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来抓”的指示精神,加强对《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财经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将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关政治学习、党支部政治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强化“四风”整治力度
持之以恒地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项管理规定。继续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事前、事后报告。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作风和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巩固“3+1”惩防体系活动成果,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回头看”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完善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充分保障广大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责任分工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研究确定,对2015年市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如下:
    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负责认真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整治机关“庸懒散”,提高行政效率,规范办事程序;监督落实市直文广新系统各单位的财务管理;认真落实不准超标准超编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规定;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禁酒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人事科:负责监督落实市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事项报告制度;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切实加强本系统领导干部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
    社会文化科:负责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着力加强对市直群文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
    艺术科:负责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着力加强对市直艺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打造“岱下清风”廉政文化作品。
    文化市场科:负责认真做好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规范等工作;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对文化类民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
    文化产业科:负责做好省级及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相关单位及人员反腐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加强对文化产业管理经营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
    报刊管理科(版权科):认真做好报刊出版单位反腐宣传教育和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全市报刊出版单位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印刷发行管理科:负责认真做好印刷发行单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加强对《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全市印刷发行市场秩序,依法维护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
    广播影视科:负责认真做好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相关单位及人员反腐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加强对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惠民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
    宣传管理科:负责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维护泰安文化网党风廉政建设专栏相关内容;监督、检查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系统宣传纪律的执行情况。
    市文物事业管理局:负责做好文物事业相关单位及人员反腐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抓“四风”问题,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筑牢拒腐防线,把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文化发展繁荣总体格局抓紧抓好。认真分析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推进市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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