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41240H/2018-003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组配分类 | 重点工作攻坚年落实 |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文化传媒局),泰安高新区宣传文化中心、泰山景区文物宗教局,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06]12号)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决定组织开展泰安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已列入各县市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且符合下列标准: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3、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文广新局(文化传媒局)根据申报者的意愿,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市文广新局;新汶、肥城矿业集团,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省属以上驻泰单位,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的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项目,直接提交市文广新局。
三、申报材料
各地、各单位申报项目,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
1、申请报告:各县市区文广新局(文化传媒局)或市直单位向市文广新局提出本县市区或本单位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2、县级人民政府及市直属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函件。
3、已正式公布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文件。
(二)项目资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县级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具体格式见附件1)。市直属单位可参照本项目申报书格式,提供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2、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3、材料电子版内容包括:(1)以上材料的电子版;(2)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及传承人签字后的扫描版;(3)申报片以及照片等辅助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有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保护单位必须以代表性传承人为法人进行资格认定,没有代表性传承人的社会性传承项目,其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照片和录像片要达到技术要求,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
项目申报书及有关材料(项目申报书纸质版、辅助材料)一式三份,一份报市局公共文化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另外两份报泰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所有材料电子版报送市局公共文化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作为资料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超过申报时限(以当地邮戳为准)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公共文化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会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退回修改,并统一将审核意见反馈至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项目按照审核意见完善和提升项目申报书,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对材料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市文广新局将派出专家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
联 系 人:市文广新局公共文化科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国 伟 6991434
泰安市非遗保护中心 郑青华 8630082
联系地址:泰安市文化馆(望岳东路9号)
电子邮箱: wgxj6991434@163.com
附件:1、泰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申报书
2、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5月6日
附件1: 项目代码:
泰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护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制
二○一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
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此申报书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不得扩展。
(三)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或复制。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项目简介
(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600-800字),做到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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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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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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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区 |
(具体到县\区的乡镇) |
涉及民族 |
(如涉及多个民族,填写主要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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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列入县级名录的批次与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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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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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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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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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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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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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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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区 域 及 其 地 理 环 境 |
(78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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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布 区 域 |
(基本信息应有具体的省、市、县(区)概念,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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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史 渊 源 |
(项目传承历史应至少追溯至百年,33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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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内 容 |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具体表现形态等,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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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特 征 |
(33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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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价 值 |
(33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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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续 状 况 |
(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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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制品 及其 作品 |
(24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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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承 谱 系 |
(填写项目的清晰的传承脉络并延续至当代主要传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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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传 承 人 (群体) |
(填写该项目当代主要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如人员、群体较多可只填写代表性传承人,33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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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一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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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二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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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三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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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四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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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五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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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六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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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七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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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八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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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九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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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性 图 片 十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5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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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保护单位
建议 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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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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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插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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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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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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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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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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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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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 |
(请粘贴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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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有能力承担保护职责的说明 |
(有哪些县、市、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姓名、级别);有多少项目代表性资料、实物;有哪些人员专职从事项目保护工作;有多大规模的场所用以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有多少自有资金可以支持传承传播活动;66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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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单位 承诺 |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填报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并同意泰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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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 保护工作 声明书 |
我们作为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建议保护单位名称)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与保护工作。 签字或盖章(个人请签名并填写单位或住址;单位、群体请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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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保护计划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实现的保护成效 |
(包括已经采取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其他各种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450字以内) |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
(包括确认、建档、保存、保护、传承、传播、研究等内容,450字以内) |
保护内容 |
(15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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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年 计 划 |
时 间 |
保护措施 |
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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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字以内) |
(5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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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字以内) |
(5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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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字以内) |
(5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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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字以内) |
(5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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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字以内) |
(5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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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18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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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及 其依据说明 |
经费预算(万元) |
依据说明 |
资金来源(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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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
地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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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如有在各栏目中未纳入的其它重要内容,请在此处填写,27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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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
(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价值、代表性、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有针对性的描述,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市直属单位推荐的项目应由市直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填写论证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二○一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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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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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六、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市直属单位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或市直属单位主管部门会对该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及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相关传承人(群体)参与的广泛性的及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意见)
签章:
二○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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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
(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该项目价值、代表性、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有针对性的描述,是否建议推荐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专家组组长签字 二○一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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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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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附件2:
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一、申报录像片(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提交录像片)
(一)技术要求:
制式:DVD格式。
长度:5-7分钟。
文件类型:应是专为项目申报制作的录像,而不是任何现成的风光旅游宣传片之类的录像资料。
画外音及字幕: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
录像片制作:摄制、编辑要保证质量,尽量避免过多使用变焦、距离过近或过远,摄制、剪辑技术过差,音量饱和等。
(二)录像片内容:应主要真实体现项目文化表现形式的动态过程(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过程)
第一部分:概述
概括说明项目的显著特征、杰出价值,及其社会和自然环境。
第二部分:文化表现形式的动态过程
通过项目文化表现形式整体过程的呈现,体现项目对相关区域和中华民族文化所具有的重大价值和重要影响。
第三部分:存续与传承状况
说明项目的存续现状及传承情况。
第四部分:保护计划
简明扼要地展示保护计划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步骤。
二、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其他资料
(一)分布图及其他图表;
(二)附有底片或幻灯片的照片(统一编号,并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
(三)CD\VCD\DVD等格式的音频、视频资料、数字化文件;
(四)历史文献、书面资料等;
(五)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