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240H/2019-001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培训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文化部分)
发布日期:2019-12-25 16:32 浏览次数:

市政府: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市文化和旅游局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战略和建设法治文旅的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依法行政第六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市直文化和旅游系统法制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现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强化理论武装,发挥党组领导统筹作用。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落实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积极开展研讨交流,做好学习记录,切实发挥好理论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文化大课堂”,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辅导、在线学习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廉政建设,筑牢依法从政思想防线。召开市直文化和旅游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重点任务,邀请市纪委领导作辅导报告,加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列席会议、上党课、督导调度等方式,定期到分管科室、单位督导指导工作落实,帮助破解难题、提升工作质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经常性纪律规矩教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岱下潮涌风帆动》、《峰王折翼--姜风涛、尹旭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到市委党校参观廉政教育展厅,不断提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全力支持、配合市纪委及派驻组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汇报“三重一大”重大事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政府职能

(一)编制推行最新权责清单。对以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优化和升级,对原有权力、服务和责任事项的统一规范,按照部门自上而下进行编制领取,制定了本级权责清单,下发《关于印发《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泰文旅发〔2019〕73号),权做到了“三级四同”,。责清单公布后,原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自行废止。并做好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截至目前,清单中共计388项,其中:行政许可25项,行政处罚214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检查39项,其他权力63项,公共服务27项。

(二)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对我局拟纳入第三批“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清单的10项工作进行梳理,经征求科室和县市区意见,确定2项(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的备案、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终止经营活动的备案)纳入第三批“多证合一”改革清单。

(三)全面推开“证照分离”工作。对纳入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106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对涉及我部门的24项事项进行认领、确认。对改革事项进行二次分解,明确责任科室、下达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时限。精减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群众办事。规范办事窗口服务职能,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设有办事窗口并派专人,负责咨询、答疑、审核办理等工作,制定了服务承诺制度、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便民服务措施。

(四)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开展电话“隐身”问题整改,对公布在省政务服务网上的事项进行检查核查,对电话号码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方便群众咨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拆分工作,按照“能拆尽拆”的原则,把事项拆分成多个办理项,确保事项精准化。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政务事项各要素进行逐一检查,防止内容缺失错漏,确保向群众公布内容规范准确。

(五)继续优化市场主体营商环境。开展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和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经梳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事项中,具有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市场调节价收取中介服务费,目前该事项已划转行政审批服务局。迎接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先后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职能办要求,对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问题建议、下步打算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准备相关材料,做好迎检准备。

三、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严格文化市场执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一)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部暑要求,结合《问政山东》节目曝光问题治理,7月上旬至10中旬,以查处网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正规经营秩序为重点,开展了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动员部署,印发整治方案,开展明查暗访,加强舆论宣传,制发《泰安文化旅游工作简报(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专刊)》9期。通过整治,共吊销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7家,取缔黑网吧1家,查处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网吧1家,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1家。

(二)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发布目录清单112项,检查实施清单72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试运行的准备工作,指导县市区和相关科室完成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采集和平台录入工作,为迎接省“双随机、一随机”检查和开展本级工作打下了基础。完善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对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审批工作人员、执法工作人员账号进行集中清理、新建、修改,把旅游执法纳入平台,为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建立文化市场审批工作账号,对因职务调整、机构改革等原因不从事审批工作的人员账号进行了清理;调整后,各县市区共有文化审批工作人员23人,其中文化和旅游部门12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11人。

(三)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制定了《泰安市2019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及《清源2019》、《净网2019》、《秋风2019》、《固边2019》、《护苗2019》五个专项行动方案,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政治性有害出版物。聚焦互联网主战场,持续推动网络空间更加清朗。突出打击“三假”和侵权盗版,推动新闻出版秩序进一步规范。专项行动中,共核查案件线索6条,查处非法经营出版物案件4件。抓好基层建设,加大“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扫黄打非”进基层应建站点3637个,已建成3188个,完成率88%;新泰市完成率达到100%,肥城市、宁阳县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达99%以上。协调推进山东泰安四川达州“URBOX”直播聚合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宁阳县“8.30”网上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等大案要案侦破工作。

(四)抓好文化市场安全。根据不同时间节点,结合节假日文化市场管控重点,印发文化市场安全管控指导通知,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秩序规范、网吧娱乐场所监管、网络文化市场管控分别做出部署。印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对策》,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先后开展了文化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护蕾·2019”专项行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落实检查、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中秋国庆安全检查、《工作落实面对面》曝光问题检查等各项检查,以查促改、以改促建、以建保安。

四、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明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和合法性审查主体、范围、标准、程序,我单位现有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泰安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泰安市文物局3个制发主体。开展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无与现行开放政策相违背现象。开展了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现行3个规范性文件中,修改1个(《泰安市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废止2个(《泰安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规定》《泰安市东岳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开展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我单位现行权责清单中无证明事项。

(二)参与全市政策法规制定。先后参与市人大《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草案)》征求意见联席会议,立足我单位的部门职责和法制工作运行实际,对条例的制定修改提出意见建议,助推我市立法工作开展。

(三)落实行政处罚网上运行。根据我局最新权责清单,对192项行政处罚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实施对象、程序类型、处罚适用种类逐项进行核对确认,填写导入模板,并录入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目前,我局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开展此项工作。

五、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主体人员,推进公正司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中共泰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意见>的批复》规定,整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旅游监察支队(市旅游投诉中心),组建泰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为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副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1名,配备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内设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4个科室。2012年成立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因机构改革,目前成员单位还需要进一步调整。执法经费已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情况,配备执法车辆1辆,执法人员已参加工伤保险等。

(三)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原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2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2个。经清理,现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个,为法定行政机关。

(四)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已经领取《山东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核查是否正式在编、在执法岗位,凡不符合该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领取国务院部委或者其他行政执法证件的,核查发证机关、人员数量、证件编号及证件制发依据,凡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应当申领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拟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的,审查是否为正式在编、在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经审查,共清理5名工勤人员的执法证件,并将其调离执法岗位,截至目前共有执法证人员49人。

六、以公开促公平,多元化解矛盾,强化社会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科室人员调整,及时整合政务公开渠道、信息资源和人员力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严把信息审批、报送关口,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平台和宣传阵地作用,优化泰安文化网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根据市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公开各类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2条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06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763条,通过报纸、杂志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000余条,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加强新媒体的开发和应用,有效地扩大了政府信息的覆盖面。

(二)关注群众热切期盼。紧紧围绕泰安经济发展中心大局,以服务为民为理念,通过驻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窗口、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45便民服务热线、来电来信来访等途径,及时收集倾听群众呼声,确保群众的诉求有回应,处理结果满意。搭建起与群众互动沟通的多座桥梁,落实来访受理投诉举报,明确专人负责举报投诉、咨询、受理、转办和督办工作。及时处理并反馈各类投诉举报。2019年以来,共收到便民热线和群众来信来电120余件,均能够主动对接协调、全力解决问题,及时回复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升。2019年原市文广新局未发生任何行政诉讼复议案件。

(三)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会提案的办理水平为抓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2019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6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8件;承办市政协提案45件,其中主办件28件,协办件1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办结,面复率100%。

七、强化法治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工作能力

(一)落实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先后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宪法》、依法治市相关材料集中学习教育。组织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共217人关注“中国普法”“山东普法”政务微信公众号,加强了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运用。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法治宣传优势,本系统237人通过平台、公众号开展网上法治资讯阅读、法治动漫微电影观看、法律法规查询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走进娱乐场所、网吧、出版物市场、旅行社等单位开展普法宣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余份,与网吧经营业户签订《“文明上网·守法经营”承诺书》,为经营业户讲解违法案例,增强经营业户的守法意识。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组织人员先后参加国家版权局第一期版权执法监管监管培训、出版物审读鉴定管理培训、全省扫黄打非培训、全省文化市场综合监管与执法实务培训等,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学习。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新申领和年审人员的网上学习,采取网络远程培训方式,完成公共法律知识学习,13人全部培训达标。

八、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法律法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宣传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促进文旅深度融合。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照权责清单和局“三定”规定,理清工作职责,明确各科室的法治建设责任,加强文化和旅游法治宣传、人员培训、职能转变、依法行政等方面的融合与实践。

三是严格文化旅游执法。以文化执法改革为背景,统筹文化和旅游执法工作,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再规范,通过现场普法、严格执法,督促企业遵纪守法,营造规范有序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以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清理为契机,以文化旅游执法整合为依托,不断完善法治机构的职责,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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