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10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泰山区“泰山安”景区
2、岱岳区九女峰·沉浸式景区
3、新泰市圣水山旅游度假区
4、肥城市石横特钢景区
5、肥城市陆房景区
6、肥城市马家埠景区
7、宁阳县汶禹景区
8、宁阳县月亮湾景区
9、宁阳县凤仙山文化旅游景区
10、泰安高新区芝人堂景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8日至18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邮箱:tasghk@126.com
传真:0538-8209956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