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水平,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部署开展了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评审工作,各地、各单位积极推荐。近日,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对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进行评审。经集体讨论,专家小组推荐泰山科技学院等20个单位为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推荐名单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办公室提出。异议书须写明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评委会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1日
公示电话:0538-6990081
电子邮箱:tasfyk@163.com
通讯地址: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泰安市泰山区红门路22号)
附件:
泰安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推荐名单(1).docx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