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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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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增强全市文物领域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5月6日,市依法治市办、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举办文物保护法学习宣传专题讲座。市文化和旅游局分管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工委、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部门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市直文旅系统有关科室、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各县市区、功能区文物部门分管负责同志,部分乡镇文物工作者、文博单位负责同志以及泰山学院师生代表等210余人参加学习。

本次讲座邀请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古迹处一级调研员周成作专题授课。周成处长立足多年文物保护与法治建设经验,从贯彻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建强文物法律制度体系、构建文物保护工作格局、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等四个方面,系统梳理了文物保护法修订的立法特色、立法精神、修订历程。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剖析,对新增、调整的条款进行了重点讲解,包括明确“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强化未定级文物保护利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内容,为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实操指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下一步,全市上下将认真学习领会本次讲座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不断完善文物保护工作机制,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切实把文物保护法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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