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本规范》要求,通过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量、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出台便民利民措施等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了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诉求权和监督权得以维护。
1.主动公开。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在我局政府网站公开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展演、文旅产品开发等重点工作的相关信息。定期公开我局承办的2021年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集中公开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对复工促产政策进行解读。
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渠道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9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4条,通过报纸、杂志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48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7条(专项规划1条、发展规划3条、年度计划3条)。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8条(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1条、惠企政策3条、六稳六保4条)。涉及机构信息和人事工作的12条(部门机构概况6条、人事任免6条)。12345平台共受理218件,其中涉文旅投诉咨询187件,旅游投诉31件已全部结案,共为旅游者挽回经济损失1.7万余元。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方面,本年度共收到行政复议0起,没有提起行政诉讼。
2.依申请公开。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答复时限合法性、答复形式规范性、答复内容有效性,答复引用法律依据准确,陈述事实清楚,并明示救济渠道。
3.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从源头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加强已公开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进行更新。健全决策预公开机制,做好意见征集工作,及时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做好政策解读,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同步发布解读文件。
紧紧抓住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市民、游客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便民性。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性展览演出、重大文化活动、文化市场执法等情况,均通过适当形式主动公开。尤其是在重要旅游时间节点,提前发布旅游出行提示,为广大游客安全出行提供了信息服务。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严把信息审批、报送关口,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并明确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对与文化旅游建设等相关的信息均主动公开,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制定管理保障办法,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修订信息公开目录。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完善载体平台模式。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平台和宣传阵地作用,整合了原有网站资源,细化了栏目分类,优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网站栏目设置更加精准、功能更加完善,拓展了信息发布的广度和深度。同时,积极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以及各公开媒体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新媒体的开发和应用,有效地扩大了政府信息的覆盖面。
5.监督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我监督,通过第三方评估对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0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不够突显。部分政府信息的发布没有把政府网站作为第一渠道,立体化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仍需完善。二是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仍需继续深化,公众意见表达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三是政策解读内容还不够生动、形式还不够丰富。目前政策解读文件还主要以问答或表格方式呈现,可读性、易读性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细化措施、精准施策,有序部署落实,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实现融合发展。
二是把握公开时间节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及时将涉及全社会和民生民情的信息咨询公开公布。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不断强化公众参与意识,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优化解读形式,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探索动漫解读、音视频解读等多种解读形式。
四是提升公开透明度。做到非涉密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全程公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拓展政府公开信息的深度。
五是加强培训学习。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制度的学习,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和能力。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培训,使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4件(主办8件,协办6件);市政协提案38件(主办27件,协办11件)。所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办结,办理结果均达到“三个 100%”(即:面商率100%,答复率100%,委员基本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