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聚各方智慧,提高泰安市“文旅胜地”建设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公开性与参与度,现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对《“文旅胜地”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2日。
二、征集内容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思路、定位、举措、项目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方式
1、邮寄信件至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泰安市泰山区红门路22号,邮编271000)。
2、发送邮箱至ta6991239@ta.shandong.cn。
3、发送传真至0538-6991306。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共同谋划泰安未来文化旅游发展!对于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在制定泰安市“文旅胜地”建设实施方案时参考吸纳。为了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我们会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
附:《“文旅胜地”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旅胜地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10630)(1).pdf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2日
关于向社会征集《“文旅胜地”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示清单
为凝聚各方智慧,提高泰安市“文旅胜地”建设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公开性与参与度,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于7月2日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对《“文旅胜地”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现将各部门单位修改意见公示如下:
1、按照国家最新要求及我市实际,建议将第5页“1.做靓城市”中的“依托泰安市空间战略规划、……推动文化旅游规划与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生态规划等多规融合,合理摆布文旅产业布局”修改为:“依托泰安市城乡一体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推动文化旅游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生态规划等多规融合,合理确定文旅产业布局”。
2、建议将“四、保障措施”中“强化文化和旅游发展试点(示范)创建支持力度,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市级财政给予奖励”内容修改为:强化文化和旅游发展试点(示范)创建支持力度,对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统筹各级各类资源给予奖励。
3、建议将第11页“(二)强化政策保障”中“提高文化和旅游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权重,细化文化和旅游考核办法。”的内容修改为“将‘文旅胜地’建设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作为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
4、主要任务第四条实施文化旅游全域化战略,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中“1、做靓城市”的责任部门排序,鉴于“多规合一”职能属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议将市发展改革委排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后。“2、做活山水”的责任部门排序,建议将市发展改革委排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后。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5、专项人才政策的制定和人才队伍建设应由行业主管部门主导,人社局作为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以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服务工作,建议将第四条保障措施中第3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由文旅人才的行业主管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人社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修改为(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