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240H/2023-000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解读
《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复苏回暖的十条措施》政策解读(一)
发布日期:2023-01-20 10:19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 月17 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促消费工作视频会议,部署2023年促进消费措施任务,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全省10条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会后,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全省促消费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迅速组成专班,起草了《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复苏回暖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出台依据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明确提出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大力发展度假休闲旅游,拓展多样化、个性化、定制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作为今年经济工作首要任务,特别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文旅部也推出了一系列发展旅游促消费的举措,助力加快恢复今年旅游消费活力。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深入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战略部署,就大力实施“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提出明确要求。林武书记到山东之后,亲自安排部署促消费工作。

三、出台目的

文化和旅游消费作为消费的新热点,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方方面面,市场规模大、开放度高,在活跃市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等方面具有特殊重要作用,对拉动整体消费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开展“山东消费提振年”活动,提振文旅消费信心,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加快全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复苏回暖。

四、主要内容

《措施》共有10条。

一是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市级财政安排300万元,采用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等方式,举办第七届泰安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

二是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自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全市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奖补政策,同时市级财政安排500万元,根据政策实施效果给予奖补。

三是提升重大活动能级。办好“中华泰山  国泰民安”主题旅游年,深挖省内游、市内游和跨省游、跨市游市场潜力,多措并举拓展客源。组织开展第三十七届泰山国际登山节,着力在登山节内涵的挖掘上下功夫、做文章,确保登山节焕发勃勃生机和青春活力。

四是引导扩大文化消费。完善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补贴与市场运营相结合模式,激发文化消费潜能。市级财政统筹安排200万元,利用馆藏资源开发文创产品,推动非遗工坊建设,贯彻落实“齐鲁文艺高峰”计划。

五是实施景区品质提升工程。积极争取省级景区品质提升工程资金,同时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支持打造智慧旅游样板景区、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六是撬动国内旅游市场强劲复苏。积极推进“引客入泰”计划,组织我市重点旅游企业和媒体赴大湾区城市举办主题营销推广工作;动员组织我市重点涉旅企业和媒体分别赴聊城、东营举办主题营销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旅游网络营销活动。

七是加快启动入境旅游。市级财政统筹安排200万元,支持泰安入境旅游,制定泰安市入境旅游奖励办法,在积极争取省级奖励的同时,对入境旅游团队进行奖励;在海外举办文旅主题推介会。

八是促进乡村旅游快速回暖。策划开展“泰安乡村好时节”品牌主题活动,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举办乡村音乐节、乡村露营节、乡村购物节等主题活动。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对民俗文化浓郁、拉动消费明显的乡村旅游节会活动给予支持。

九是开展文旅行业“助企暖企”行动。强化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推动“泰安文旅六保贷”等金融产品增量扩面。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功能区利用高等院校、培训机构面向文旅企业职工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技能水平提升培训。

十是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持续推进“泰安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培育文旅企业服务品牌。完善文旅行业信用监管,建立高效消费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旅游诚信赔付金制度,引导文旅企业完善游客服务体系。

解读人: 市文化和旅游局  赵磊

联系人: 李豪    联系电话 :8207018

解读文件:http://whlyj.taian.gov.cn/art/2023/1/19/art_166708_10293629.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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